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大连港旅顺港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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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新港港区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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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清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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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港旅顺港务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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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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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大连港旅顺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1日,注册资金三亿五千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尹世辉,经营范围包括: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设施;普通货运、停车场服务等。 目前,该公司露天堆场由大船集团租赁,主要存放船舶分段;盐库由大连盐业公司租赁;熏蒸库木材杀菌、杀虫处理过程由辽宁检疫处理集团公司承担;系缆岗位、装卸工岗位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关系,系缆岗位仅在船舶停靠时进入现场作业,装卸工岗位仅在货轮装卸货物过程进入现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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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然、李景凯、刘丽新 |
现场采样人 |
李景凯、张亮、刘丽新 |
检测人 |
冷斌、刘艳茹、刘瑾、郑莹、周桦 |
采样时间 |
2016年1月26~28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1个,1个CTWA符合要求,1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检测点1个,1个检测点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点6个,6个符合要求; 工频电场检测点3个,3个符合要求;紫外辐射检测点1个,1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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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公司为交通运输、仓储业中的货运港口类,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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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该公司应根据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定期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书内容,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防护,同时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公司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中规定的内容,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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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5月18日,大连港旅顺港务有限公司组织赵鹏、臧家明、赵越超等3名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细化工时调查;调整噪声检测结果中的等效计算;完善熏蒸库通风等防护设施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补充安检建筑、安检设施、安检工艺及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内容;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