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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存档编号

WYAP/WH-XZ-1704-045(SQ)

项目名称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简介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位于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内,厂区北侧为滨海大道500m范围内为空地,东临园区华锦路,西临园区长春路,隔路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临滨海公路,东侧、南侧有铁路线。该项目生产装置区布置在厂区中部,项目LER装置东侧为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定员148人)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联合装置项目BDO生产装置(甲类)。该项目罐区布置在长连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罐区南侧,距其IBA储罐32.7m。

厂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具体包括:其具体评估内容:生产场所,包括:5×104t/a 环氧树脂(LER)装置、8×104t/a环氧氯丙烷(ECH)装置、10×104t/a氯碱(CAL)装置、6×104t/a异丙醇(IPA)装置;储存场所包括:大罐区(包括1座甲类罐区、1座丁类罐区)、装置中间罐区、异丙醇桶装仓库三部分;公辅工程包括热电厂500m3柴油储罐1座及环保处理20m3双氧水储罐2座。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与灼烫、电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职业危害有高温危害、振动与噪声等。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得到有效落实。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其个人风险等值线范围内无敏感区等敏感场所,社会风险处于可容许范围内。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胡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  名

专  业

耿志超

采油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玥

评价报告审核人

刘淼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  名

专  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胡玥

化工工艺

1100000000201872

赵金玲

储运

1200000000301415

甄殿宏

电气

0800000000100837

孟祥华

机械

1200000000200623

李欣泽

土木工程

1600000000200299

沈海波

仪表自动化

1500000000200548

王建平

安全

1500000000100085

刘淼

化工工艺

1600000000200356

耿志超

采油

1200000000100102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胡玥、甄殿宏、沈海波、王建平、耿志超、刘淼、孟祥华

项目技术专家

李玉成

现场勘查人员

胡玥、潘太星、耿志超

现场勘查时间

2017年1月18日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生产场所周边及总平面布置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现场勘查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4月20日

评审组织单位

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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