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凌源市宏城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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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小孤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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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旭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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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凌源市宏城碎石加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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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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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凌源市宏城碎石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7日,厂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小孤山村,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资金800万元,经营范围为硅矿石、销售等。检测期间,该公司生产工段及公辅设施(维修除外)均正常运转,无检维修作业,职业病防护设施均正常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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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汤子健、张宁 |
现场采样人 |
汤子健、邵楷峰、张宁、闫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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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冷斌、刘瑾 |
采样时间 |
2018年5月29~201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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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8个,8个不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点8个,8个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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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类属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石英砂开采及加工。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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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建议该公司对铲车驾驶室进行有效的密闭,如对铲车门窗进行玻璃更换或对玻璃加上密封胶条。 2、建议该公司增加原料堆及铲车作业地面洒水频次以保证原料及地面湿润防止二次扬尘。 3、采用湿法额鄂式破碎机,进料口上方应安装连续喷水装置,并保证其有效自动运行,下部排料口适合部位,宜进行密闭,并排风 。 4、建议该公司对各设备巡检点,采取视频监控措施,减少岗位工人接害时间。 5、建议该公司从上料口至料仓的皮带应进行全密闭,皮带转运点应加设自动喷水设备,可有效防止粉尘逸散。 6、建议该公司对棒磨机、滚筒筛及磁选机附近作业环境及地面加强清扫力度,防止二次扬尘。 7、湿法石英砂(粉)生产的沉淀池不应露天设置,并应定期清理、即时包装入库、即时冲洗地面以防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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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8年7月4日, 3名专家唐凤年、刘学阁、于海波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确定评价范围,将高温作业纳入评价范围。 2、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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