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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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新桥西街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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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仕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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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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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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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公司建设有烧结厂、炼铁厂、冶金石灰厂、炼钢厂、氧气厂、能源管理中心、质量管理部、机械加工厂共计8个分厂。201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拆除了原有的35t转炉车间。 本次的评价范围包括: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机加厂、氧气厂、冶金石灰厂、能源管理中心、质量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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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然、李景凯、孙柏楠 |
现场采样人 |
刘然、李景凯、田钢、岳贵峰等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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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郑莹、刘瑾、刘艳茹、冷斌 |
采样时间 |
2018年6月18日~6月24日、2018年9月3日~9月11和2018年11月13~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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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粉尘:1122个检测点,366个不符合要求; 毒物:679个检测点,均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362个检测点,53个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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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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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该公司应在质量管理部存储强酸、强碱的室内,药剂配比间和分析室设喷淋冲洗设施。 2、该公司应按照制定的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其有效运行。 3、该公司在购买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向销售方索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销售许可证;注重化验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监督检查,避免岗位工人发生损伤、中毒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各分厂轧机工位、各水泵站水泵巡检工位旁等接触噪声作业巡检岗位防噪耳塞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4、建议该公司在后续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内容,组织该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依据体检报告内容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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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9年2月27日,姚晓娟、高瞻、刘丙军3名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报告》应针对检测不合格点进行原因分析后需给出建议和控制措施;建筑卫生学检测不全面,需补充监测分析内容;落实专家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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