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黑龙江诺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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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黑龙江省黑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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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牛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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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龙江诺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逊克县生物质发电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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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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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逊克县北部地区逊河镇东(微偏南)侧, 县乡公路以北,西距逊河镇中心区约150米。 本项目建设1台130t/h高温高压差速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1台30MW高温高压凝汽式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8×108kWh,年利用小时数为600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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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虎、岳贵峰 |
现场采样人 |
刘虎、岳贵峰、田钢、李景凯 |
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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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2020年7月12~14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12个,噪声检测点52个,工频电场检测点10个,二氧化硫检测点1个,二氧化氮检测点1个,氨检测点1个,氢氧化钠检测点1个,氯化氢检测点1个,其中粉尘超标岗位1个,其余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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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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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因本项目存在生产型热源,故建议该公司每年高温季节到来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建设单位组织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中结论为“复查”的相关人员进行复查。 (3)建议建设单位于药品库、锅炉8米加药间,氨水加药装置附近装置监测报警装置,同时增设排风装置,排风装置应与监测报警装置设施联锁。 (4)建设单位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完善厂区内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5)建议建设单位于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并公布职业卫生相关内容。 (6)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管理,确保劳动者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7)建议建设单位及时对厂区内积尘进行清理,防止二次扬尘。 (8)根据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进行相关接害岗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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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11月22日,3名专家董茂森、吴永会、孙德臣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本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说明; 3、进一步完善本项目采取的粉尘防护措施; 4、核实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中锅炉巡检是否可能接触一氧化碳,核实脱硝工序巡检尿素溶解罐、储罐是否可能接触尿素; 5、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和检测结果公告栏设置; 6、补充、完善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一氧化碳中毒)岗位,设置的应急设施(事故风机、报警装置)的调查内容; 7、核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 8、进一步分析上岗人员体检结果,核实本项目上岗体检项目、明确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