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 |
||
地理位置 |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奥大路1499号 |
||
联系人 |
张竹明 |
||
项目名称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三工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拟将原4#泊位由原来5000DWT (兼靠10000吨)泊位改扩建为10000DWT泊位,品种不变,仍接卸对二甲苯、乙酸、氢氧化钠、乙酸丁酯,设计年通过能力保持不变,为88万吨,4#泊位靠船时,3#泊位不可停靠船;拟将原5#泊位由原来的5000DWT改扩建为50000DWT泊位,原6#泊位由原来的5000DWT改扩建为10000DWT泊位,5#、6#泊位在接卸对二甲苯和乙酸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氢氧化钠和乙酸丁酯3个品种,5#、6#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分别为370万吨和65万吨,5#泊位停船大于10000DWT时,6#泊位不可停靠船。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
||
现场调查人 |
王楠、刘洋 |
现场采样人 |
王楠、王有为、徐丹 |
检测人 |
冷斌、王晓颖、赵常红、杜文乐、刘双龙 |
|
|
检测结果 |
粉尘:合格;毒物:合格;物理因素:合格。 |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
建议 |
(1)完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2)加强生产设备、通风装置的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吸风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4)该厂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