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热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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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该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区石化园区(盘锦市南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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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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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热电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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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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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法定代表人廖龙星。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 氢氧化钠、异丙醇、环氧氯丙烷、能源用铜材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本次的评价包括:输煤系统、锅炉系统、电气系统、除灰和出渣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及辅助设施共计6部分内容。 该公司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别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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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仁冬、李景凯 |
现场采样人 |
刘仁冬、李景凯、曲娜、邵楷峰 |
检测人 |
王晓颖、杜文乐、冷斌、张长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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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检测点19个,2个不符合要求; 毒物:10个检测点,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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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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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输煤系统各工作场所虽设置了除尘罩和移动式负压除尘器,但在输煤系统、氢氧化镁制备车间加料口平台等工作场所地面和设备上仍存在积尘,建立良好的交接班制度,每班定时清扫。 (2)建议输煤系统铲车司机岗位工人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驾驶室内积尘;同时加强管理制度,严禁前装机开窗、门敞开时作业,各岗位劳动者均应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滤纸随时更换。 (3)依据《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建议该热电场定期对其除尘设施、洗眼器及轴流风机等防护设施进行维护维修作业,确保其有效使用。 (4)热电场应尽快完善2018年度接害岗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根据2018年度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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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8年7月18日,3名专家张云生、沈航、安钢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报告》应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进一步补充原辅料及主要成分和用量;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补充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