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97号 |
||
联系人 |
何学凯 |
||
项目名称 |
沈阳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宾利4S店项目 |
||
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沈阳宾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宾利4S店项目本项目建设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西路97号。本项目主要负责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维修数量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最多可满足2辆车同时维修。 本项目岗位工人实行常白班8小时工作制度,每周工作5天,年工作时间为251天。 |
||
现场调查人 |
刘丽新、李景凯 |
现场采样人 |
陈江南、梁延冰 |
检测人 |
刘艳茹、郑莹、刘瑾 |
采样时间 |
2016年5月19-21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都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
||
建议 |
1整改性建议 (1)增加调漆间局部排风量,保障通风换气次数,调漆、喷漆应设事故通风,并与可燃气体报警仪连锁,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2)建议企业在调漆间设置机械排风设施。调漆岗位工人操作台应设置局部排风罩,油漆间应设置轴流风机。 建议企业应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本项目企业已对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其中体检岗位、人数、体检项目、体检周期详见正文附表1: 体检人数及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本项目在事故状态下,喷漆间、调漆间,可能产生的急性皮肤、眼损伤危害,二甲苯中毒等急性中毒事故,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甲苯中毒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对于漆料等有毒物质中易使眼、皮肤急性损伤危害,应设置应急喷淋设施如洗眼器,应在喷漆间、调漆间和油漆间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联锁,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11月17日, 3名专家宁康、王应欣、项博实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在评价依据中增加了涂装、喷涂、喷漆室等相关标准。作业现场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栏,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监督。应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的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