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
||
联系人 |
张阔 |
||
项目名称 |
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
||
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中远期发展目标,该项目以低品质的液化石油气为原料,利用其中的异丁烷和丁烯在催化剂存在下进行加成反应,生成烷基化油的调和组份——烷基化油,加工处理液化石油气18.4万吨/年。项目投产后,不但能提高液化石油气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而且能提升产品的质量,达到一举两得的目的。 |
||
现场调查人 |
刘仁冬、李景凯 |
现场采样人 |
李景凯、刘仁冬、梁延冰、陈江南 |
检测人 |
冷斌、刘瑾、郑莹、邵长颖 |
|
|
检测结果 |
毒物;22个检测点,22个检测点都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12个检测点,12个检测点都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
||
建议 |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防护设施、从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12月10日,3名专家李刚、安刚、杨印桐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完善对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的分析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