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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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清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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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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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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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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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为一等大(1)型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800MW,设计年发电量25.20亿kW.h,年抽水用电量33.60亿kW.h。电站建成后,在辽宁电网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及黑启动。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北三家乡境内,电站距清原县、抚顺市、沈阳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30km、70km和100km。上水库位于摩离红沟沟首,坝址区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沟谷宽度约415米,库区总的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库盆三面环山,山顶高程为730-870米。下水库(坝)位于浑河右岸直流大冲沟内,北夏线县级公路自坝址通过,在北三家乡与202国道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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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曲娜、刘然 |
现场采样人 |
本项目为预评项目,无需现场检测 |
检测人 |
本项目为预评项目,无需现场检测 |
采样时间 |
本项目为预评项目,无需现场检测 |
检测结果 |
本项目为预评项目,无需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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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项目属于其他电力生产行业,本项目属于职业危害较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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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设单位若在项目设计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生产运行阶段,能够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评价报告中所提防护措施,预计竣工投产后,该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该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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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11月10日,在辽宁省清原市3名专家王冬雷、李玉杰、唐凤年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补充原辅料种类及主要成份的分析;完善总平面布置中业主营地的布置情况;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