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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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浑南区飞云路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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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晓丽:1362493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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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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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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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幡野一寻,投资总额67440.57万元,年度产值137351.10万元,该公司厂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5号,主要从事电梯、扶梯等的生产、销售,该公司现有员工97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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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张宁、胡连花 |
现场采样人 |
张宁、胡连花、闫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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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刘瑾、郑莹、邵长颖、刘艳茹 |
采样时间 |
2015.05.12~18,07.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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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粉尘:都符合要求/19个CTWA符合要求,19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72个CTWA符合要求,47个CSTEL符合要求,24超限倍数符合要求,19个CMAC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26个噪声符合要求,1个工频电场符合要求,17个紫外辐射符合要求,5个手传振动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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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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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该公司应在出口喷漆间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连锁,事故风机排风次数能够满足12次/时;该公司应在马达车间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连锁,事故风机排风次数能够满足12次/时;应在出口喷漆间、喷涂线附近设置洗眼器;应在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出口喷漆房等地设置洗眼器;应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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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5年07月27日,3名专家项博实、张秋玲、王应钦于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用人单位按《报告书》和专家组意见整改后,依程序向沈阳市浑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专家组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电焊烟尘超标岗位增设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出口喷漆间应设置苯报警装置;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工人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报告书》核实和补充固化剂和信那水等原辅材料的主要成份,完善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分析与评价;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