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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浑南区飞云路5号

联系人

张晓丽:13624933588

项目名称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类别

□预评     □控评  ▇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幡野一寻,投资总额67440.57万元,年度产值137351.10万元,该公司厂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5号,主要从事电梯、扶梯等的生产、销售,该公司现有员工975人。

现场调查人

张宁、胡连花

现场采样人

张宁、胡连花、闫鹏

检测人

刘瑾、郑莹、邵长颖、刘艳茹

采样时间

2015.05.12~18,07.20~22

检测结果

粉尘:都符合要求/19个CTWA符合要求,19个超限倍数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72个CTWA符合要求,47个CSTEL符合要求,24超限倍数符合要求,19个CMAC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26个噪声符合要求,1个工频电场符合要求,17个紫外辐射符合要求,5个手传振动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

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该公司应在出口喷漆间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连锁,事故风机排风次数能够满足12次/时;该公司应在马达车间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事故风机连锁,事故风机排风次数能够满足12次/时;应在出口喷漆间、喷涂线附近设置洗眼器;应在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出口喷漆房等地设置洗眼器;应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相关内容。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5年07月27日,3名专家项博实、张秋玲、王应钦于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意见: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书》进行修改,用人单位按《报告书》和专家组意见整改后,依程序向沈阳市浑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专家组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电焊烟尘超标岗位增设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出口喷漆间应设置苯报警装置;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工人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报告书》核实和补充固化剂和信那水等原辅材料的主要成份,完善对职业健康检查的分析与评价;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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