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沈阳联盛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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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四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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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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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沈阳联盛化工有限公司 氯代吡啶系列医药、农药中间体建设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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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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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产品分为生产类产品和存储经营类产品。生产类产品为2-氯-5-氯甲基吡啶、2-氯-5-三氯甲基吡啶、草酸二乙酯、甲基化植物油和氯乙酸乙酯,其生产规模情况见表2-1;存储经营类产品主要为异丙醇、甲醇、乙醇等,吞吐量依据实际生产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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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杨陈、刘倩 |
现场采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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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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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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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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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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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 补充照明、采暖、通风和辅助用室设计。 2职业病危害防护 (1)检维修员工如进入管道、容器、储罐内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要求进行,并配备相应便携式的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氧含量分析仪。 (2)当需要清理污水处理设施淤泥或维修设备时,应先通风后操作,要求工作现场双人工作制,并为操作工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浓度报警仪,防止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氨中毒。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要求为工人选择和配备合格的滤毒盒。 3应急救援 (1)本项目应为使用氯气的作业场所岗位工人配备便携式氯气报警仪。 (2)本项目应在污水处理站设置硫化氢和氨气体报警仪,并与事故排风系统连锁。硫化氢气体报警仪预报值为5mg/m3,警报值为10 mg/m3;氨气体报警仪预报值为15 mg/m3,警报值为30 mg/m3。 (3)本项目应在生产车间一、公用工程楼的空压制氮间设置氮气气体报警仪,低报值为20%VOL;高报值为50%VOL。 (4)本项目拟设置的于都气体报警仪应定期组织检定,以确保合格有效。 (5)本项目应在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甲类仓库内设置应急救援药品箱和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其中应急救援药品箱应包括2%碳酸氢钠、2%醋酸或 3%硼酸、解毒药品等药品,并设专人定期更换药品,对喷淋洗眼设施每日进行通水检验,确保水质良好。 (5)本项目应在储罐区和仓库区设置应急救援柜,设置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等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6)本项目应与厂区外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院或应急救援机构(站)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并且具有最佳响应时间。 (7)本项目应定期检维修各车间、仓库、化验室、柴油发电机房的通风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8)本项目应在厂区内设置急救室,以针对急性中毒做出及时治疗。 4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岗位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5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通知》,本项目应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6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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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5月16日,3名专家,常春祥、宁康、王应欣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 1、用人单位应提供产品毒理学资料,评价机构据此进行分析评价; 2、本项目拟设置的有毒气体报警仪应满足《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的要求,使用氯气的作业场所岗位工人配备便携式氯气报警仪;设置的有毒气体报警仪应定期组织检定,以确保合格有效; 3、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的分析与评价;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