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
||
联系人 |
江洋 |
||
项目名称 |
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复合抗氧剂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
||
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韩秀兰,本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主要建设1个生产车间2327 m2和1个综合库房1360m2,共6条复合抗氧剂生产线。 |
||
现场调查人 |
胡连花、耿志超 |
现场采样人 |
刘倩、刘然 |
检测人 |
刘瑾、刘艳茹、郑莹 |
采样时间 |
2016.1.13-1.15 |
检测结果 |
粉尘:都符合要求/8个总粉尘都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8个噪声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于合成材料制造行业,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建议 |
在对建设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5月5日,3名专家汤小惠、王玉国、范胜东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报告书》明确评价范围,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及辅助用室的相关评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