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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存档编号

WYAP/WH-YP-1702-011(SQ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设立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4.a石油加工业

项目简介

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主要承担辽阳石化分公司生产装置水、电、汽等动力能源的供给任务。为使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七台锅炉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最新排放标准和当地政府对环保的要求,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拟对热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拟建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为37018.18万元人民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位于热电厂区域内,热电厂厂址位于辽阳市宏伟区。热电厂西南侧万盛南街,隔路为是石场峪村及辽阳顺泰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东南侧为万和一路,隔路为灯塔北方化工(华兴集团)有限公司宏伟分公司,东北为辽阳国成电力有限公司;西北为辽阳石化分公司尼龙厂。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中毒、窒息、腐蚀和灼烫、火灾、爆炸、电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其他危险、有害因素有噪声和振动、高温危害、粉尘危害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和辽宁省、辽阳市产业政策与总体布局;项目选址与总平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项目与周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影响可控;在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后,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可降至最低;项目采取的主要技术、工艺成熟可靠;新建及依托的公用及辅助工程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符合设立安全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胡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  名

专  业

耿志超

采油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玥

评价报告审核人

刘淼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  名

专  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胡玥

化工

1100000000201872

李欣泽

土木工程

1600000000200299

赵金玲

储运

1200000000301415

甄殿宏

电气

0800000000100837

沈海波

仪表自动化

1500000000200548

孟祥华

机械

1200000000200623

王建平

安全

1500000000100085

刘淼

化工工艺

1600000000200356

耿志超

采油

1200000000100102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胡玥、甄殿宏、耿志超、刘淼、孟祥华、沈海波、王建平

项目技术专家

李玉成

现场勘查人员

胡玥、杨爽

现场勘查时间

2017年1月9日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改造设施周边及总平面布置情况,改造工艺、设备设施、现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现场勘查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2月24日

评审组织单位

辽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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