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4-24228366

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

存档编号

WYAP/WH-XZ-1801-006(SQ)

项目名称

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简介

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营口三征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23日,因股权变更资产整合,更名为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并将营口三征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的合成氨装置、氰化钠装置及在同一厂区的营口三征气体有限公司归并为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管理。

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位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新兴村西,厂区占地面积53280m2。厂区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新兴村(厂区围栏距东侧新兴村约491m),距厂内氢气气柜511m;厂区西侧围栏外为营创路,距西北为大兴变电所,距该项目氰化钠车间205m,西北大兴村距氰化钠车间约710m;厂区北侧为耕地,北侧围栏外有电力线一条;厂区南侧以围栏相隔为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和《企业职工伤害事故分类》等的有关规定,将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在氨、氰化钠及氢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蚀和灼烫、机械伤害、电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其他伤害有噪声与振动、高温危害、粉尘危害、冻伤等。

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装置和设施目前采取的安全措施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2015年7月1日第79号修订)和《关于修订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6]25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及变更申请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侯文良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  名

专  业

耿志超

采油

项目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娇

评价报告编制人

徐超

评价报告审核人

刘淼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  名

专  业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编号

侯文良

化工工艺

1600000000100088

徐超

化工工艺

1500000000301286

赵金玲

储运

1200000000301415

宋喆

电气

1700000000200337

孔令宝

机械

1700000000200276

李欣泽

土木工程

1600000000200299

沈海波

仪表自动化

1500000000200548

刘淼

化工工艺

1600000000200356

李娇

安全

1700000000200284

耿志超

采油

1200000000100102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侯文良、宋喆、耿志超、刘淼、沈海波

项目技术专家

李玉成

现场勘查人员

孔令宝、徐超、李欣泽、沈海波、赵金玲、宋喆、胡玥、翟铭乾

现场勘查时间

2017.12.8、2017.12.20、2018.1.29

现场勘查主要任务

园区周边及园区内部分安全防护目标分布情况,园区内企业生产情况

现场勘查照片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月31日

评审组织单位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辽ICP备16001656号-1技术支持:网势科技
网站首页 一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