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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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凌源市兴源街道祝家营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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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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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建筑管材系列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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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预评√控评□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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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辽宁利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建筑管材系列产品项目投资总额为9989万元,本项目建设节能建筑管材系列产品生产线30余条。年产45000吨节能建筑管材系列产品。本项目于2012年10月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自试运行以来,生产正常、稳定,并达到设计负荷,各类设备运行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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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 |
刘丽新、李景凯 |
现场采样人 |
陈江南、梁延冰 |
检测人 |
冷斌、邵长颖 |
采样时间 |
2016年4月6-8日 |
检测结果 |
粉尘:都符合要求。 毒物;都符合要求。 物理因素:都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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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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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整改性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经培训合格和职业健康检查无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后方可上岗。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经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落实,并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 (3)建设单位应在车间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及告知栏。 (4)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完善职业卫生档案中的资料。 (6)依据《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第16号)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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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16年9月1日, 3名专家高振宏、刘学阁、高建平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书。 专家组建议:增加防护设施章节内容、核实生产工艺及使用的原辅料成分。 |